发布日期:2021-12-23  |  来源: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 |
二、人民政权的诞生
解放后,中共柳州城工委与驻柳解放军组成人民政权临时机构——柳州市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以接管城市和支援前线。12月上旬,在武汉组建的柳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到达柳州;12月1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柳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全面开展接管城市、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与建立各级人民政权机构的工作。
接管城市,支援前线
负责接管和守备柳州城的部队是解放军39军152师456团。为此,该师党委成立了城市工作委员会,负责工商、民运、宣传、警卫、敌工、支援前线等工作。11月27日,柳州城工委主动与部队城工委联系,协商成立柳州市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
11月29日,代行政府和支前职能机构的柳州市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成立,主任委员高天骥,党代表兼副主任委员沈章平,工商界人士刘郁卿为副主任委员。委员会内设秘书、文教、交通、财粮、治安等科室,工作人员由人民解放军、中共柳州地下党员及其群众群众组织成员和地方进步人士200余人组成。治委会成立后,积极地协助部队接管国民党军政部门留下的仓库物资;整理城市户口;收容和遣送了数以万计的俘虏和散兵游勇;维护社会治安;为过境的解放军筹集军粮、柴草,有力地支援了前线;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争取和团结了一批开明士绅和工商业者,对稳定人心和活跃城乡经济,保证供给,起了很大作用。12月19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对外办公后,柳州市人民临时治安委员会工作结束,机构亦撤销。
12月12日,柳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委员由刘随春、栗在山、魏伯、李一平、王奎先、齐渭川等13人组成,主任刘随春,副主任栗在山、魏伯。内部分设秘书处、物资接管部、交通接管部、军政接管部、文教接管部、后勤接管部、交际处、行政处、房屋管理处等9个部门。军管会成立后,奉行中国共产党的城市政策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对柳州市实行军事管制,协助、配合市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政府设在柳州市的军政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建立革命政权,进行清匪反霸,维护社会秩序,组织恢复生产。
军管会成立初期,面临着粮食供应紧张和恢复社会秩序的问题。解放前夕,柳州受国民党部队的劫掠,储备粮极少,加之解放后城乡关系一时尚未疏通,交通阻塞,粮食接济不上。同时,接管的旧机关、企业员工2万余人,驻军、机关以及滞留市区的国民党军队俘虏、伤兵和流亡学生1万多人,都需要粮食供应。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筹集粮食,一方面由专署划分区域,警备司令部派出工作队下乡筹粮,解决军需用粮;同时军管会还向柳州商会暂借了17.5万公斤大米,初步缓解了粮食供应紧张的局面。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由警备司令部、政治部负责,发给散兵游勇路费,资送其回原籍;原国民党部队伤残军人及行动困难的军属则先由军管会设立的7个收容所收容,再分批遣送回乡,前后共遣送了3万余人。此外,来自河南等省的1400多名流亡学生及眷属,由军管会发给证明、路费,资助其返回原籍。
接管清点工作于1950年1月下旬开始,2月下旬结束。共接收了168个单位,旧政权的公教人员、职工、伤残军人、流亡学生及国民党军事系统人员共21626人、眷属12287人;接管的重要物资有医药器材1万余箱、各种弹药6000吨、收发报机102部、电话机1000余部、机车34台、客车535辆和其他器材一批。自1月下旬起,对公教人员、职工的工薪,按规定发给。1950年夏,军管会的接管任务基本完成,但其机构保留到1953年5月才撤销。
各级人民政权机构的建立
1949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其后,广西省委和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分别在南下干部队伍中,筹组广西各地、市、县党政领导机构。12月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组建的柳州市党政领导班子到达柳州。12月15日,中共柳州市委与中共柳州城工委会师后合并。12月17日,柳州城工委领导的10个群众组织成员共364人举行会师和庆祝解放大会。12月18日,柳州城工委将党员关系移交柳州市委,城工委机构随即撤销。12月19日,柳州市委和柳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柳州地委书记李一平兼任市委书记,彭涛任副书记;柳州专署专员魏伯兼任市长,陈捷任副市长。
1949年12月,先期在武汉组建的中共柳江县委、柳城县委、榴江县委、雏容县委、中渡行政办事处工委、融县县委、三江县委领导班子相继到任。柳江区、柳城县、榴江县、雒容县、融县、三江县人民政府以及中渡行政办事处亦同时对外办公。1951年6月,由榴江、雒容、中渡三县及修仁县二区合并为鹿寨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驻鹿寨镇;融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由融水镇迁至长安镇,1952年9月改称融安县。195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大苗山苗族自治区(后改称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驻融水镇。
柳州解放后,由原来柳江县城的柳东镇、柳西镇、屏山镇辖区改为市辖区行政建制,与柳江区分离,设置柳州市,受柳州专员公署领导。1950年3月,柳州市改为广西省辖市。柳州市委成立初期设置的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社会部、青年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1950年后又陆续增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企业党委等10多个工作部门。柳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务科、财政经济委员会、司法科、建设科、卫生科、文教科、公安局、劳动局、税务局、工商局以及粮食、百货、土产、盐业、油脂、机械、煤建、花纱布等行业公司;与此同时,市总工会、青年团柳州市工委、市民主妇女联合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署相继成立。柳州市政权系统的各个组织,随着政务工作的需要和经济建设的发展,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柳州城区在改造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度的基础上,于1950年1月建立屏山区、柳东区、柳西区人民政府;7月改称第一、二、三区人民政府。
同年11月,柳江区第八区划归柳州市,成立第四区、五区人民政府。在市级政权建设方面,1950年3月至1953年3月,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召开4届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决议,履行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并分别选举产生了柳州市第一届至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至此,一个新生的人民政权系统已经形成。
柳州市各级人民政权的建立和完善,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从此,柳州各族人民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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