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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党史】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四)

  发布日期:2022-01-11   |  来源:中共柳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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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


一、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建立

1949年9月2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其后,广西省委和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分别在南下干部队伍中抽调干部,筹组广西各地、市、县党政领导机构。12月9日,在湖北省武汉市组建的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到达柳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把柳江区城区设置为柳州市,受柳州专员公署领导。原柳江县城区的柳东镇、柳西镇、屏山镇辖区改为市辖区行政建制,与柳江区分离(柳江区城区改设在今拉堡镇)。15日,中共柳州市委与中共柳州城工委会师后合并。18日,柳州城工委将党员关系移交柳州市委,城工委机构随即撤销。19日,中共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柳州地委书记李一平兼任市委书记,彭涛任副书记;柳州行政区专署专员魏伯兼任市长,陈捷任副市长。1950年1月,柳州地委和柳州行政区专署任命高天骥为副市长。2月,中共柳州市委划归中共广西桂北区委领导,李一平不再兼任市委书记,由陈枫任市委书记。3月,柳州市改为省辖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中共柳州市委仍属中共桂北区委领导,1951年4月以后属中共广西省委领导。在1952年1月召开柳州市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之前,市长、副市长均由上级领导机关任命,以后由市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解放初期,中共柳州市委设置的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青年工作委员会,1950年以后又陆续增设了纪律检查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妇女工作委员会、企业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等部门。柳州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工作机构有秘书室、民政科、财务科、财政经济委员会、司法科、建设科、卫生科、文教科、公安局、劳动局、税务局、工商局,并成立了粮食、百货、土产、盐业、油脂、机械、煤建、花纱布等国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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