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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对一起中止探望权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看都有啥招?

  发布日期:2022-05-18   |  来源:柳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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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习近平总书记这样重视和引领家庭教育家风建设。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在首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柳州中院这样做。

冯某与曹某离婚后,婚生女儿跟随曹某生活,冯某在探视小孩过程中没有尊重小孩的感受,甚至到小孩就读学校门口对其拉扯、责骂。冯某不恰当的探望方式,使小孩产生了反感心理,父母的争执也对其造成了心理压力。因此,曹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中止冯某对孩子的探望。一审法院支持了曹某的诉请,冯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柳州中院。柳州中院认为仍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故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审宣判后,柳州市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分别向冯某与曹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2022年5月11日,柳州中院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在柳州市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冯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5月14日,柳州中院家事法官到曹某住处进行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家事法官向孩子了解其生活状况和学习情况以及心理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也对孩子进行了劝说和宽慰。


柳州中院向冯某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冯某停止此前的不当行为,自觉、合理、恰当地与曹某沟通协商行使探望权的问题;对曹某及孩子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向曹某送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希望冯某在作出向好转变后,给予孩子与冯某沟通交流的机会,同时叮嘱曹某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切勿将父母的矛盾让孩子承担。


市教育局建议冯某多与孩子所在班级班主任联系沟通,积极参与学校家长学校的学习,提高亲子沟通能力,增进亲子关系。市教育局将会与孩子所在学校进行联系,建议学校多关注孩子的学习和心理情况。


团市委向冯某提出父母的纠纷不应当影响未成年人子女的心理健康,要多关注子女心理状态,适时请专业资质机构或者社工(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


市妇联建议冯某应当主动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自己是孩子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习惯,适时可为冯某提供心理咨询辅导。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冯某与曹某均表示会互相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让家庭教育问题有法可依,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于2022年4月20日与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签署了《柳州市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工作方案》,成立并启用了涉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五个联动部门并于当日联合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接下来,联动部门也将继续推进《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引导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被确定为首个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柳州中院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以案释法、送法进校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活动,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力度,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敦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法履责,树立良好家教家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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