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展示广西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妇女运动的光辉历程,弘扬女性“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精神,进一步团结激励各族各界妇女在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中贡献巾帼力量,自治区妇联计划筹建广西妇女运动史展馆,现面向全市妇联系统和社会各界征集广西妇女运动史馆柳州文物史料。
一、征集范围
反映、记录广西柳州各个不同历史时期妇女运动光辉历程,有代表性的文献资料、音像图片制品、实物藏品等。主要包括:
1.反映柳州发生过的重大妇女运动历史事件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实物用品、音像图片和文献资料等。
2.反映在不同历史时期柳州妇女事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来的杰出女性、知名女性人物的相关文物,包括:先进妇女典型或女性名人的史料、墨宝、手迹、证件、奖品、纪念品及用品等,各级领导慰问妇女先进代表时的相关文献资料等。
3.市、县妇联各历史时期,能反映地方妇女工作特点的手稿和书报、办公用品、文献资料、音像资料、票证、票据、奖品、纪念品、画册等;中外妇女组织友好往来的资料和纪念凭证等。
4.历届广西妇女代表大会、妇女先进典型表彰大会和妇联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文献资料、音像资料、证件、奖品、纪念品等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
5.妇联组织履行各项职能、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生产生活、文体活动等方面的资料,妇女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比赛、发明成果等具有标志性和典型意义的物质和非物质形态物品。
6.在广西区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妇女工作者、妇女先进人物档案资料,包括手稿、信函、笔记、论著、印刷制品、证书、影音、实物等。
7. 富有代表性时代记忆的生活用品、时代服饰、手工饰品,布票、粮票等票据、文明新风尚等等。特别是三江县、融水县富有侗族、苗族等少数名族特色的服饰、手工饰品,与妇女家庭儿童相关的生活用品等。
8.与广西妇女运动发展相关的有价值的其他文物与文献资料。
二、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以捐赠、复制为主,自治区妇联征集办公室将对每一件展品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展示。
(一)捐赠
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物件无偿捐赠给广西妇女运动史展馆。自治区妇联在接受捐赠之后,将向捐赠人出具收据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复制
对广西妇女运动史展馆急需的,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获得的物件,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复制或仿制。
对于个别特殊文物,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自治区妇联组织专家鉴定评估,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批准后予以一定经济奖励。
三、征集工作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文字、图片、视频、图书集、文集等的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20日止。
要求:
1. 做成文档模式,有文字、图表、图片、图片说明。文字精炼,图表清晰明了,图片用相机或手机拍摄贴在文档里(注明出处以便需要时进行高清扫描,如果有电子版原图尽量提供电子版照片),图片说明清楚(尽量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各项内容,如一个项目的来龙去脉、一个品牌的树立发展、一个人物事迹、一个历史事件等分别提供文字陈述、图片及图片说明。
2. 所有史料在文档中按时间发生先后排列。
3. 原始史料标明内容压缩打包随文档一并提交。所有史料、图片来源请清明出处,如哪本书哪一页等。
(二)实物史料的征集请于7月29日前将实物线索填入《广西妇女运动文物征集线索登记表》,市妇联汇总上报自治区妇联后,由自治区妇联确定要征集的实物,再开展实物征集工作,实物征集工作在8月30日前完成。
柳州市征集办公室地址:柳州市三中路43号市妇联五楼办公室。
邮箱:lzflbg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杨欣,2835202;王贞睿,2871030。
四、其他
开展广西妇女运动史展馆文物史料征集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对于回顾广西妇女运动发展历程,展望新时代妇女发展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征集工作本身就是对广西妇女运动史文物史料最好的保护和传承,希望得到各级妇联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