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14〕174号)和《关于修订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的通知》(柳财综〔2017〕1号)等文件精神,柳州市妇联拟向柳州市1家社会组织公开购买信访接待法律服务项目,现将本次项目购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柳州市妇女联合会信访接待法律服务项目
实施地点: 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北三巷10号12338妇女维权热线工作室
二、项目内容
承接市政府热线“12345”转来的妇女维权案件。承接12338妇女维权与心理咨询热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相关标准接待来访人员。对来访人员的诉求进行记录、分类、处理。重大维权案件报市妇联权益部。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实施时限为2020年度。
三、承接主体需具备的条件
(一)购买主体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社会组织,具备民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证书,具有开展社工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是否符合由购买主体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
四、申报资料
(一)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组织提供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以及专职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被资助或被购买过同类项目的项目合同及结项证明资料。
五、评选方法
评选小组由3人组成,根据各参与人提交的文件内容进行比较,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内容及要求的参与人作为本项目的服务人。如果出现参与人不足2家,由评选小组对其递交的文件进行评选打分,在24分以上可以直接确定为服务人。
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5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发布媒体
柳州妇女网
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9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上午10时,地点:柳州市妇联四楼权益部。
十一、采购人名称、地址及联系人
采购人: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43号
联系人:张利军
联系电话:0772-2862140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