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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2026年度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申报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6-04-03    |  作者:柳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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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申报流程

(一)填写资料

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自愿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原则上向认定其低收入身份的民政部门所在地的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身份证、低收入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签订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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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材料初审

村、乡级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及申报材料,逐一审核个人申报表,确保内容填写准确规范、签字盖章完整有效、各项材料齐全完备、病种病情符合救助条件,审核合格后上报到县级妇联。

(三)材料复审

县级妇联按要求收集汇总本地区救助申请表,核实申报对象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基本信息,对申报对象进行比对查重后,上报市级妇联。

(四)材料上报

市级妇联汇总县级妇联上报的患病妇女申报名单、人数及信息核实情况,对各地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比对查重后,上报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申报资料和时间

1.2026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疾病证明材料(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等),病种病情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等材料须字迹清晰,能明确判断符合救助条件;

3.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的证明;

4.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5.申报时间:即日起便可以申报。结束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


重要提示

1.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救助(救助标准同为1万元)的患病妇女,原则上不再纳入本项目救助范围;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要重新申报;

3.符合相关条件者市妇联将统一上报自治区妇联,通过全国妇联审核的患者有机会获得“两癌”救助项目公益金(提交申请材料不代表一定能获得救助)。


柳州市各县区妇联联系电话:

柳城县妇联:7619633

鹿寨县妇联:6812638

融安县妇联:8135333

融水县妇联:5122861

三江县妇联:8612253

柳北区妇联:2360741

城中区妇联:2826070

鱼峰区妇联:3160798

柳南区妇联:3712806

柳江区妇联:7212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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