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15  |  来源:柳州市妇联新媒体工作室   | |
2024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一)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写《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妇联组织。
(二)村(社区)、乡镇(街道)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各县区妇联,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
(三)各县区妇联,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协调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在征求医保、卫生健康、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各县区妇联,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以及民政、卫生健康部门公章,报送市妇联。
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填写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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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乡镇(街道)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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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妇联协调相关部门核实申请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认真填报“两癌”救助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级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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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妇联审核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有关情况,将本市救助申报材料上报至广西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诊断证明书、病理切片报告、住院病历首页、住院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必须写有宫颈癌IIB及以上或浸润性乳腺癌);
2.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指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的证明;
3.患病妇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4.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即日起便可以申报。结束申报时间以各县区妇联,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通知为准。
1.享受过“两癌”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申报;
2.以往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要重新申报;
3.符合相关条件者市妇联将统一上报自治区妇联,通过审核的患者有机会获得全国妇联下拨的“两癌”救助项目公益金。
柳城县妇联:7619633
鹿寨县妇联:6812638
融安县妇联:8135333
融水县妇联:5122861
三江县妇联:8612253
柳北区妇联:2360741
城中区妇联:2826070
鱼峰区妇联:3160798
柳南区妇联:3712806
柳江区妇联:7212653
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2673907
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213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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