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柳州妇女网!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妇女发展

【儿童友好】婴幼儿生活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来了→

  发布日期:2023-11-13   |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妇女报       
将本文分享到:

儿童是城市未来的主人,儿童友好是未来城市发展的目标与方向。近年来,柳州市紧紧围绕《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积极开展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工作,把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让儿童能够充分融入城市建设与发展、享受城市便利与安全、感受城市温度,与城市一同成长进步。接下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持续在“柳州女性”微信公众号开设“儿童友好”专栏,从不同的角度带您从1米高度看柳州。本月专栏主题为“儿童与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养育支持、安全保障、机构管理等评估的内容进行了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要点如下↓

关于托育机构资质

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关于环境空间

  • 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 为婴幼儿提供与生活游戏相适宜的室内外活动场所。乳儿班(6—12 个月)活动区的使用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托小班(12—24 个月)和托大班(24—36 个月)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
  • 婴幼儿用房明亮,天然采光,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

关于托育队伍人员配备

  • 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 所有托育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精神病患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育机构工作。
  • 自制婴幼儿餐食的托育机构,收托50名及以下婴幼儿的,应配备1名炊事人员;收托50名以上的,每增加50名婴幼儿应增加1名炊事人员。外送婴幼儿餐食的托育机构,应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关于托育机构安全保障

  • 托育机构应具备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 婴幼儿生活场所安装监控设备且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

该标准适用于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的机构(含幼儿园的托班)的评估。对提供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照护服务的托育机构的评估可参照执行。



  • 柳州妇女
    微信公众号
  • 儿童少年
    活动中心
  • 柳州家教
    163微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