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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中的“儿童之家”——广西柳州市村(社区)都要建有“儿童之家”

  发布日期:2018-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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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810月至20191月,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自治区社情民意调查机构,通过(077112340电话访问、问卷评议等方式开展社会评价,了解社会公众对全市完成年度任务、履行职责情况的满意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柳州市妇女联合会的年度工作表现,现将柳州市妇女联合会2018年绩效重点工作发布,请社会公众监督并作出客观公正评价。您的“满意”是我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1019日,柳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督查组传来喜讯,作为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工程,今年新建的160个“儿童之家”都达到了建设标准。为此,该市累计在村(社区)建“儿童之家”已达960个,到2020年,全市1212个村(社区)将实现100%建有“儿童之家”。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柳州市为落实《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高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的目标任务,2011年在村(社区)各选2个点抓试点,解决如何建?建那里?建多大的问题,同时,柳州市妇联启动“儿童之家”流动车,双休日、节假日开进村(社区)开展活动,看看儿童们究竟需要什么?喜欢什么?探索儿童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儿童之家”。

                  

2012年,柳州市通过试点经验,按照“七有”建设标准,即:一有标识门牌;二有固定场所(室内面积1020平方米及以上、室外活动场所50平方米以上);三有儿童娱乐、锻炼、游戏、学习设施设备(有图书室、游戏室、手工室、聊天和议事室、体育场等);四有管理人员;五有管理制度(含工作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六有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七有“儿童之家”工作档案,成立有“三委一办”(即:儿童保护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儿童委员会及儿童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市推广,动员柳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各自的扶贫村(点)按标准建好“儿童之家”,“儿童之家”建设得到了村(社区)民众的认可和赞誉。2016年,柳州市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暨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民生工程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39号)文件要求,明确将“儿童之家”创建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绩效考评范畴,有力推进了“儿童之家”建设速度。

同时,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2020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妇通【201632号)文件要求,明确建好一个“儿童之家”奖励补贴1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解决经费问题,有效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儿童之家”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提高“儿童之家”管理质量,发挥“儿童之家”功能与作用,柳州市妇联动员巾帼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到“儿童之家”开展活动,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到“儿童之家”开展服务教育活动,丰富活动内涵,让“儿童之家”成为儿童健康成长的幸福家园。

督查组成员感触最深的事:走进“儿童之家”,看到儿童们一张张幸福的笑脸,儿童们是多么需要“儿童之家”,喜爱“儿童之家”,特别是留守儿童有了一个好去处,有小朋友和管理人员的陪伴也不再感到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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