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柳州市2018年落实自治区为民办实事
创建“儿童之家”进展情况的公示
为落实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儿童家园建设任务,柳州市各级妇联积极筹划,认真组织,现将进展情况公示如下:
市妇联积极与市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于2018年4月联合下发了《柳州市2018年创建“儿童家园”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妇联和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对创建儿童家园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明确工作时限,积极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8年创建儿童家园155所,较上级下达的任务增加8所,落实市级财政专项建设资金107.5万元。
6月,市妇联举办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班,召开了柳州市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推进会,并组织10个县区妇联主席和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分管领导参加全区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推进会。通过培训,更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创建要求。
各县区妇联、新区党群工作部积极行动,争取儿童家园创建经费,目前已有11个县区(新区)落实专项经费共计109.28万元,12个县区(新区)完成了156个儿童之家选址工作。融水县、融安县、柳南区等县区妇联举办了创建“儿童之家”工作培训班,提高基层妇干业务水平。
附件:柳州市2018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6月28日
附件
柳州市2018年创建“儿童之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关爱“三留守人员”工作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儿童之家”创建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柳州市将创建“儿童之家”项目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为确保到2020年我市“儿童之家”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有效解决我市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服务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我市2018年“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依据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桂政发〔2011〕69号)和《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柳政发[2012]77号)要求:“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2号)明确将“儿童之家”创建项目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同时纳入2018年自治区绩效考评范畴。
二、创建标准
参照《广西示范性“儿童之家”工作制度》,要求创建“儿童之家”要达到“七有”,即:一有标识门牌(详见附件3,或按村级党建工作规范制作);二有固定场所(室内面积10-20平方米及以上、室外活动场所50平方米以上),有建设前、后图片;三有儿童娱乐、锻炼、游戏、学习设施设备(室内有若干套儿童桌椅、书架、儿童图书、棋类、玩具,室外安装有儿童组合滑梯或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等);四有管理人员(“儿童之家”专兼职管理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开放时间要制作或喷绘固定指示牌公布于室外墙上);五有管理制度(含工作人员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和宣传板报(“儿童之家”简介、什么叫“儿童之家”、“儿童之家”为哪些对象服务、“儿童之家”保护儿童的哪些基本权利等),项目点不存在安全隐患(如儿童滑梯安装安全地垫、设在二楼以上的儿童之家过道走廊安全护栏达到1.2米以上等);六有定期开展儿童主题活动(有年度、季度活动方案或计划,活动记录、活动照片等),运行管理正常;七有“儿童之家”工作档案(成立有“三委一办”和儿童名册,即:儿童保护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儿童委员会及儿童保护委员会办公室,18周岁以下儿童名册如属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则备注)。在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标准,“儿童之家”室内面积30平方米以上、室外活动场所100平方米以上,在规划建设上室内力求功能达到“五室”,即成长书屋(图书室)、儿童棋牌游戏室(快乐天地)、儿童议事室、亲情视频聊天室(悄悄话室)、手工小作坊(创意手工室),成立爱心志愿服务队等。
三、创建及运行经费
(一)经费来源。市、县(区)级财政按每个“儿童之家”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先行创建,经验收合格后,自治区财政按每个新建“儿童之家”奖励补贴1万元标准给予扶持,各县(区)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
(二)资金用途。创建经费主要用于“儿童之家”硬件设施购置,包括:儿童书架、桌椅、儿童书籍、白板、电脑、智力游戏玩具、球类、户外组合滑梯、户外儿童健身器材等设备,以及制作门牌等费用支出。
(三)运行经费。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区)财政要根据财力安排“儿童之家”运行管理经费,以每个2000-5000元/年为宜,要求覆盖历年已建成的“儿童之家”,主要用于组织开展儿童主题活动、“儿童之家”器材损耗等支出。
四、创建指标安排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各县(区)妇联上报的建设规划,2018年计划创建“儿童之家”155所,各县(区)创建指标详见附件1。
五、创建要求
(一)优先完成贫困村创建任务。各县(区)结合自治区和柳州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调整创建“儿童之家”计划,在创建总数不低于指标数的基础上,将柳州市年度脱贫摘帽村工作计划列入年度“儿童之家”建设范围,优先考虑在未建有“儿童之家”的贫困村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创建工作。
(二)整合资源抓创建。采取资源整合,设施共享的思路,综合运用基层文化、社区服务等公共资源,以“一个阵地多项功能”模式进行建设。整合文化、民政、卫计等部门的项目资源,将“儿童之家”建设与“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中心、幸福院、农家书屋、幸福家园等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建设、同验收、同使用。
(三)科学选址、合理布局抓创建。新建“儿童之家”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的原则进行规划,优先在群众积极性高、方便儿童前往的场地、留守儿童集中的行政村(社区)、自然村(屯)安排创建。
(四)切实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抓好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是自治区绩效考核的重点工作,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按照2018年建设指标明细抓好落实。
六、评估验收
自治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儿童之家”专项经费,对验收合格的“儿童之家”给予1万元的创建奖补经费。各县(区)6月份前落实选址,并将选址情况上报市妇儿工委办,选址情况表备案检查;9月30日前市妇联、市财政局联合组成督导组,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并将验收工作报告上报自治区妇联、财政厅。自治区妇联、财政厅等单位联合组织对各市开展项目抽查,抽查核验结束后由自治区财政下拨奖补资金。
附件:1.2018年柳州市创建“儿童之家”指标明细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儿童之家”设备配置清单(供参考)
3.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之家”标志牌样式图
4.2018年柳州市贫困村脱贫摘帽计划数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