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9-26   | |
近期我会针对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工作进行了自查,会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精心抓实施。
自查过程中,我会进一步完善了采购制度,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畅通质疑投诉渠道。自查结果如下:
1.没有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没有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没有区别对待。
2.没有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没有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行为。
3.没有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也没有要求供应商设立分支机构,没有设置或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4.没有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没有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5.没有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作为参加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6.提供的采购信息依法及时、有效、完整,没有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没有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8.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下一步,我会还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探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等业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出力加码。
柳州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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