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30  |  来源:市妇联维护组   | |
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李奕委员:
您在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出《关于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第119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营造关注家庭教育的良好氛围”的建议
市教育局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研讨《家庭教育促进法》,并在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访等活动中,积极向全市广大家长宣传普及该部法律的重要知识。市妇联发挥“桂姐姐宣讲队”的积极作用,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深入基层共开展宣讲200场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受益人数达8万人次。通过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让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家长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助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关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家庭教育制定相关细则,对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明确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的相关要求,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建议
2018年,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加强家长委员会建立,办好中小学家长学校,扎实推进教师家访、家校联系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家庭教育指导,丰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
三、关于“建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制作关于家庭教育指导的微电影、微视频,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并设立网上家庭教育指导咨询服务窗口,由学校指导家长网上学习,解决家长学习时间冲突的问题”的建议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市教育局充分发挥新媒体的自媒体传播优势,不断增强家庭教育个性化网络服务功能,在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开设《柳州市家长学堂》系列课堂,邀请我市多名家庭教育专家做客直播间。直播以专题访谈形式进行,邀请法律专家和家庭教育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并针对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家长开展专业、有效的家庭教育知识指导。首期开播的“《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内容解读”,累计观众人数达10.9万,点赞次数高达205万。
四、关于“在市属高校的师范类专业中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鼓励高校和各级学校开展家庭教育研究,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的建议
2018年6月,市教育局依托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成立“柳州市中小学家庭教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课程开发、学术交流等,指导各学段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培训、管理和家长学校的督查评估工作。2022年,市教育局遴选18名专家组建第一届柳州市教育系统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资源在家庭教育实践与理论研究、政策咨询、专业指导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承办人:伏家远;联系电话:13978032511 )
附件3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意见反馈表
承办单位填写 |
建议/提案编号 |
119 |
承办单位 |
柳州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
建议/提案标题 |
关于推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写 |
请在下面选项中打“√”选择 | ||||||||
答复前沟通情况 |
A、电话B、信函C、走访D、座谈E、未沟通 | ||||||||
对办理态度是否满意 |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 ||||||||
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 |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 | ||||||||
对改进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建议(不够书写请另附页): | |||||||||
领衔代表/提案委员签名 |
时间 |
备注:
1、请承办单位填写此表后,随答复转交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凡没有转交给领衔代表/第一提案委员的,按不满意处理。
2、请领衔代表/提案委员填好此表后送交市政府督查室(地址:柳州市文昌路66号综合楼910室,电话:2812402,传真:2629816)
·柳妇儿工委办【2022】13号关于对柳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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