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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清廉家庭建设示范户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09   |  来源:柳州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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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清廉广西建设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清廉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清廉广西建设示范单元的通知》(桂清廉办〔20263号)的有关要求,在县区推荐、市级把关的基础上,经过清廉柳州建设工作专班认真审核、审议,确定了全区清廉家庭建设示范户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710日至716日。如对拟推荐单位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接送市清廉家庭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邮寄的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1号启元广场A1916室,邮编:545616)。举报电话:0772–2809685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柳州市清廉家庭建设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679



全区清廉家庭建设示范户拟推荐对象

潘彩琼家庭          

韦信家庭

韦志活家庭(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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