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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我市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为困境儿童织牢保护网侧记

  发布日期:2021-05-18   |  来源:柳州日报   |  作者:雷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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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女童小梅(化名),其母失联,其父因重病长期住院,无法得到有效的监护,是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了解到小梅的情况后,柳江区民政局按照我市标准,将其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每月给予其1000元生活补贴,并委托一家全托中心对她进行生活照顾。

这是我市积极落实《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所取得成果的一个缩影。

提升妇女社会认同,守护困境儿童成长。2011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柳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柳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列入民政重要工作内容,建机制、育人才、敢创新,为妇女发展提供渠道,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保障。近年来,我市先后印发了《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政策落地。为了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权益,呵护他们的成长,市民政局牵头,联合市卫健委等13个相关部门,在全区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给予我市散居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1000元补贴,为全区最高标准。

不仅要让困境儿童生活无忧,还要帮助他们身心健康成长。我市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保障机构,在全区率先单独成立柳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为儿童保护工作重要抓手。创新机制和服务,在全区率先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县(区)社工站开展儿童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流程规范化、服务水平专业化可复制的儿童保护工作“柳州经验”,获得民政部推广。在此基础上,组建“未保专干+社工+志愿者”的儿童保护工作队伍,探索青少年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模式,打造“女童保护”志愿服务队、慢天使家庭成长支持计划等儿童保护志愿服务品牌。创建“柳州市困境儿童服务中心”,设立县(区)、乡(镇)社工站,以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为平台,打通“儿童保护”最后一米。

在妇女工作方面,市民政局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制定政策保障,逐步提高村干部妇女比例;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妇女群众参选率;加强女性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妇女干部参政议政履职能力;拓展女性参与公益事业渠道,提高女性干部的参选自信心和群众认同感。

近年来,我市基层“两委”中涌现出一批优秀妇女干部,如“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人物”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江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宁,“中国好人”柳州市柳城县冲脉镇冲脉社区居委会主任韦美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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